處罰決定文書號:邯統(tǒng)罰字﹝2022﹞第2號
處理依據:《統(tǒng)計法》第四十一條
違法(違規(guī))行為:虛報統(tǒng)計數據
處理決定:警告;罰款3萬元
處罰決定日期:2022/11/15
據公開信息顯示,邯鄲市涉縣金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:楊某某,地址:邯鄲市涉縣,經營范圍:住宿 洗浴 服務 餐飲服務 停車服務 煙酒飲料 糖茶(限分支機構經營)茶具 化妝品的零售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。
來源:信用中國(河北邯鄲)平臺、企查查、邯鄲信用促進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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